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1-29
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快促进广西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区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680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超过1300亿元,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民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
自治区政府要求,到2020年,全区建设林下经济国家级综合示范基地10个、自治区级精品示范基地超过100个,大部分县(市、区)建成一批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组建一批林下经济科技服务机构,选育一批林下经济优良品种,林下经济科技支撑能力大幅提高;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协会,行业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培育1000家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林下经济上市企业和优势品牌;全区林下经济组织化程度、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林下经济综合产出水平显著提高。
同时,要求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适量、适度、科学利用林地资源,重点扶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倡导仿生态种植业、绿色养殖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区各地森林资源禀赋差别较大,农民种养传统不尽相同,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和林业发展特点,从各地林地资源禀赋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分散则分散,走差别化发展路子。
坚持强化示范、龙头带动。坚持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提升林地综合产出效率。 坚持完善政策、创新驱动。
坚持把建设特色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品牌化和产品销售信息化作为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完善相关政策,破除阻碍林下经济发展的障碍,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下经济领域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