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1-09
内容简介: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核发
《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核发》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核发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二款。
三、申请条件:(一)种群数量、密度超过环境容纳量或对人和社会存在危害隐患;(二)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三)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及猎捕时间、地点恰当。
四、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二)实施猎捕的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三)证明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四)申请猎捕的野生动物种类的资源现状及其对环境、社会的影响调查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办理地点:365bet体育在线总站林政办公室
六、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七、承诺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特许猎捕证3个月,狩猎证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日。
八、联系电话:0772-5123233
九、收费情况:不收费。但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依据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二)《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林护字[1992]72号);(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收取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通知》(桂价费字[1994]285号);(四)《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一、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十一、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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